根据《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黔教助发[2019]95号)文件规定和要求,结合《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《关于成立三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规范公示环节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工作部署实际,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资助各项工作,切实做到公平、公正和公开,真正把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,发挥作用,现将我院调整后的院级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名单公示如下:
航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
组 长:李江波 于 海
副组长:张 艳 姚茂春
成 员:王振宇、谭雪亚、伍群英、张国彪、刘奕伶、张琳芸、
李丹丹、宋晓玉、杨鑫馨、王韵词、冯江婷、楼韵琳、赵娅、
韦婧、龙琳莉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科,办公室主任由伍群英同志兼任。
公示时间:2022年9月13日-16日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到教学科研楼121办公室实名反馈。
航空学院
2022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