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经过班级、院级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认定,2022-2023学年困难认定工作已经结束,累计认定特别困难2人,困难58人,一般困难11人。现将认定名单附后,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:(2022年9月5日—2022年9月9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反馈电话:18786021996(科研楼121办公室)。
附件:航空学院旅游本科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(排名不分先后)
航空学院
2022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