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航空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,对2023-2024年度困难认定的学生补充公示如下:应急救援技术2021级巴力、应急救援技术2022级张公寻、空中乘务2022级石凤香、朱海鹏、旅游管理2023级周美祺、陈泓宇6名同学,新增认定为特别困难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(2023年11月16日—2023年11月21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资助评议小组办公室反映,电话:18786021996(综合楼121办公室)。
航空学院
2023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