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航空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,拟认定特殊困难学生:付庆庆、杜垚、陈权等350人,困难学生黄嘉琪、安祖莹、班蝶等246人,一般困难学生黄煜雅、李方琴、徐婷婷等168人,共764名同学为2024-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(2024年9月10日—2024年9月13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资助评议小组办公室反映。电话:15685416267;
航空学院
2024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