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转发组织学生参加2025年暑期赴国(境)外短期交流学习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依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择优原则,拟推荐空中乘务243班何正楠、旅游管理232班黄嘉毅2名同学赴国(境)外短期交流学习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(2025年4月23日—2025年4月27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学生科反映。反馈电话:18786021996(航空学院701办公室)。
航空学院
2025年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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