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航空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,拟补充认定特别困难学生:徐忠富1人,一般困难学生:陈菡韵、罗诗羽、汤顺江3人,共4名同学为2025-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(2025年9月24日—2025年9月28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资助评议小组办公室反映。电话:15685416267。
附件:2025-2026学年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名单
航空学院
2025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