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航空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,拟认定一般困难学生:曾雪玲、张权2名同学为2025-202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现予以公示。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(2025年10月15日—2025年10月20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资助评议小组办公室反映。电话:15685416267。 附件:航空学院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补充公示) 航空学院 2025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