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贵州师范大学《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经过班、院两级评议小组评议,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工作已经结束,现将推荐人员名单附后,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2022年10月4日-2022年10月7日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反馈电话:18786021996(科研楼121办公室)
附件:航空学院旅游本科2021级学生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(排名不分先后)
航空学院
2022年10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