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2021-2022年度2020级、2021级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,原则上维持去年的数据。经航空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,拟认定特殊困难学生:冉霜、骆源椒、柴雨等288人,困难学生:王婷、李安洪、李亚玲等435人,一般困难学生:陈忠义、付科婷、郭桂珍等315人,共1038名同学为2022-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(2022年10月17日—2022年10月20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反馈电话:18786021996(科研楼121办公室)。
附件:航空学院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(维持2021-2022贫困认定学生不变)
航空学院
2022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