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航空学院按照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和择优原则,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。经过认真评选,拟推荐旅游管理(本)222班陈晓玲同学到学校层面进行评审。
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2023年10月27日-2023年11月1日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资助评议小组办公室反映,电话:18786021996(综合楼121办公室)。
航空学院
2023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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