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航空学院评议认定小组集中认定,对2023-2024年度困难认定的学生补充公示如下:民航安全技术管理2023级姜媛媛,认定等级由特别困难调整为困难;飞机机电设备维修(机械加工方向)2023级苏相宇,认定等级由特别困难调整为困难;空中乘务2023级魏海英,认定等级由特别困难调整为一般困难;空中乘务2023级宋昌润,认定等级由一般困难调整为困难;旅游管理2023级王友聪,新增认定为特别困难;机电一体化技术2022级王晓伟,新增认定为特别困难;空中乘务2023级刘梦鑫、旅游管理2022级周晶、民航安全技术管理2022级杨锐、刘明艳、刘林海、民航安全技术管理2021级王继东6名同学取消困难认定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:(2023年10月27日—2023年11月1日)。在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航空学院资助评议小组办公室反映,电话:18786021996(综合楼121办公室)。
航空学院
2023年10月27日